侵佔他人土地,經過一段時日,竟也可以根據《時效條例》而變為合法,其理由不外乎四點:(一)避免曠日持久地追溯久遠 ...全文
今日信報地產市道天圓地方梁守肫2017年06月21日
一地之主,若是任得土地拋荒,有違「地盡其利」的公識,以至為他人取締,按人棄我取的情況佔用而發展,最後時限已過, ...全文
今日信報地產市道天圓地方梁守肫2017年06月15日
個人擁有一部汽車而不用, 或是一個手錶棄置一隅,以至拋荒其他用品,絕對是個人的選擇。更常見是個人擁有千百對皮鞋 ...全文
今日信報地產市道天圓地方梁守肫2017年06月08日
逆權佔地容許佔地之人引用《時效條例》取得土地,原意是避免曠日持久而難以解決的地界紛爭,目的是建設性去解決問題, ...全文
今日信報地產市道天圓地方梁守肫2017年05月31日
逆權佔地成立與否,最主要因素是連續佔地之期,並須引用《時效條例》為根據。依照該條例的原意,本是作盾牌之用,但本 ...全文
今日信報地產市道天圓地方梁守肫2017年05月23日